电池护照术语表(中英对照)

中英对照,每条写明出处。

术语 · 更新于 2026-11-05 · 约 3 分钟读完 已更新

护照与二维码

电池护照 · Battery passport

一份跟着电池走的电子档案,包含电池型号的信息和这一块电池自己的信息(电池法规第 77(1)、77(2) 条)。

二维码 · QR code

机器可读的矩阵码,链接到法规要求的信息(电池法规第 3(1)(24) 条)。

唯一标识 · Unique identifier

一串唯一的字符,用来识别电池,也能提供通往电池护照的网页链接(电池法规第 3(1)(66) 条)。

电池型号 · Battery model

电池的一个版本。属于这个版本的每一块电池,在法规关于可持续性、安全、标签、标识和信息的要求方面技术特征相同,型号标识也相同(电池法规第 3(1)(19) 条)。

电池管理系统(BMS) ·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

控制或管理电池的电气和热功能的电子装置,保证电池的安全、性能和寿命,并管理和存储判断电池健康状态的参数(电池法规第 3(1)(25) 条)。

碳足迹 · Carbon footprint

产品体系里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的总和,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;计算依据产品环境足迹(PEF)研究,只考虑气候变化这一个影响类别(电池法规第 3(1)(21) 条)。

电池类别

轻型交通工具电池(LMT 电池) · 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

密封、重量不超过 25 kg、专门为靠电机或电机加人力行驶的轮式车辆提供驱动电能的电池,但不包括电动汽车电池(电池法规第 3(1)(11) 条)。

电动汽车电池 · Electric vehicle battery

专门为混合动力或纯电动的 M、N、O 类车辆提供驱动电能的电池,以及质量超过 25 kg 的 L 类车辆驱动电池(电池法规第 3(1)(14) 条)。

工业电池 · Industrial battery

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,或重量超过 5 kg、也不是电动汽车电池、轻型交通工具电池或启动电池的其他电池(电池法规第 3(1)(13) 条)。

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 · Stationary 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

一种带内部储能的工业电池,专门用来从电网储存电能、向电网输送电能,或为终端用户储存和输送电能,不论在哪里、由谁使用(电池法规第 3(1)(15) 条)。

便携式电池 · Portable battery

密封、重量不超过 5 kg、不是专门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,也不是电动汽车电池、轻型交通工具电池或启动电池(电池法规第 3(1)(9) 条)。

启动、照明和点火电池(SLI 电池) · Starting,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

专门为启动、照明或点火供电的电池,也可以在车辆、其他交通工具或机器上用作辅助电源或备用电源(电池法规第 3(1)(12) 条)。

责任与注册

经济运营者 · Economic operator

制造商、授权代表、进口商、分销商,以及其他对电池的制造、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负有义务的人(电池法规第 3(1)(22) 条)。电池护照的义务落在把电池投放市场的经济运营者身上(第 77(4) 条)。

投放市场 · Placing on the market

第一次在欧盟市场上提供一块电池(电池法规第 3(1)(16) 条)。

投入使用 · Putting into service

电池在欧盟第一次按预定用途使用,此前没有投放过市场(电池法规第 3(1)(18) 条)。

进口商 · Importer

在欧盟设立、把第三国的电池投放欧盟市场的自然人或法人(电池法规第 3(1)(64) 条)。

授权代表 ·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

在欧盟设立、收到制造商书面委托、代制造商办理指定事项的自然人或法人(电池法规第 3(1)(63) 条)。

公告机构 · Notified body

按电池法规第五章完成通报的合格评定机构(电池法规第 3(1)(41) 条)。

欧盟注册库 · EU registry (digital product passport registry)

欧盟委员会按生态设计法规 (EU) 2024/1781 第 13 条建立和维护的信息系统,用来登记数字产品护照(注册库实施条例第 2 条)。

已验证经济运营者 · Verified economic operator

在注册库里成功完成身份验证的经济运营者(注册库实施条例第 2 条、第 4 条)。

合格电子印章 · Qualified electronic seal

有合格证书支持的电子印章,证书由合格信任服务提供商签发。法人企业可以用它在欧盟注册库里验证身份(注册库实施条例第 4 条)。

更新日期与核对

首次发布
最近更新
对照的文本
电池法规 (EU) 2023/1542 第 3 条等合并文本;注册库实施条例 (EU) 2026/1778 第 2 条、第 4 条
核对
核对于 2026-11-07 · 核对人:护照桥

本文仅供参考,不是法律意见。法规有变化时我们会更新本文,并在这里写明。

还不确定?可以直接联系我们,或申请免费试用。

目前提供免费试用名额。申请时请注明公司名称、电池类别和出口市场。

申请免费试用
客服

添加顾问企业微信

添加顾问企业微信

用微信或企业微信扫码,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。

也可以发邮件:
services@gdt-tech.cn